创新基因要靠价值观激活 木须虫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日前表示,目前国内很多文化艺术作品创造力不够,90%的作品属于模仿和复制的。柳斌杰称创新能力不强,所以国人喜欢看外国大片,今后政府将通过设立文化创意扶持体制和基金提高文艺作品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弱是一个并不新鲜的话题,柳署长指出的90%的文艺作品都属于模仿和复制,只不过是中国全社会不重视创新的一个侧面。这个问题实际上我们的实体经济中也广泛存在,比如被誉为“全球工厂”的中国,实际上更像是全球的来料加工基地,据资料显示全球70%的知名品牌在华都有代工工厂。与此同时,我们的制造业长期满足于技术引进与仿制,缺少自主研发与创新的理念与思维,比如满大街奔跑着虽是国产却是外国品牌的汽车即是明证。 前不久,“苹果之父”乔布斯的逝世就曾引发国人为什么中国没有“乔布斯”的讨论热潮,其中比较集中的一点共识就是中国缺少生长“乔布斯”土壤。具体言之,即是在创新与财富之间,缺少价值理念与政策法规的支撑。很明显,贫瘠的土壤里,诞生不了创新的神话。技术创新与品牌创新的缺失,首先就是创新理念的缺失,而创新理念的缺失又从根本上忽视了对创新价值的肯定与保护,价值无法成为撬动创新的杠杆。 比如在文化领域,文艺原创的价值历来为人们所忽视,一篇数万字的中篇小说发表的稿酬只有区区的两千元,一首呕心沥血的诗歌可能只有少得可怜的几十元。非但如此,在网络触觉日益延伸的今天,网络成为了公众免费共享文艺成果的丰盛“餐桌”,恣意掠夺与侵占着作者的劳动成果,无限地贬低着创新的价值与动力。而在价值的另一端,相比如创新的长周期、大投入与高风险,模仿、复制甚至是盗版,以其“短、平、快”,打造着功利化的文化“快餐”。尤其是以影视为主要形式的产品,更看重于媒体传播的价值,从而游离在了价值规律之外。 事实上,中国人从来都不缺少创新的基因,缺少的永远是能够激活基因的导向机制,创新基因要靠价值观念激活。扶持与鼓励创新,说到底要让创新能够实现价值的最大化:一方面需要从法治的角度强化对创新“独有性”的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索赔制度,整肃创新价值的承载环境;另一方面需要从市场的角度强化对创新“稀缺性”的认定,健全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延伸与拉长创新产品的价值链条。只有当创新有可供支撑的法治环境与价值体系,围绕创新的人才、资本、资源才可能实现最好的融合。 |